发布日期:2024-12-20 13:45 点击次数:169
截至2024年12月6日收盘,神通科技(605228)报收于10.76元,上涨1.13%,换手率4.74%,成交量20.04万手,成交额2.19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神通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649.77万元,占总成交额2.97%。公司公告:神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和行权条件成就,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公司公告:神通科技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公告:神通科技发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公告:神通科技发布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拟注销2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公告:神通科技发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31.50万股。公司公告:神通科技发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154名激励对象可行权393.30万份股票期权。交易信息汇总神通科技2024-12-06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49.77万元,占总成交额2.97%;游资资金净流入208.14万元,占总成交额0.95%;散户资金净流入441.63万元,占总成交额2.02%。
公司公告汇总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14日届满,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1.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7%。董事朱春亚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3.30万份。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部分共计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25万份进行注销。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析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合计解除限售31.5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行权合计393.3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计3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且相应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合计解除限售31.5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名单。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169名,其中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合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0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其余15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154名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可以全部行权。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名单。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本次解除限售的主要内容解除限售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30%。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14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7,932,563.69元,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优秀,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本次行权的主要内容
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4年11月30日届满,行权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行权条件成就: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7,932,563.69元,符合行权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154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系数均为100%。本次注销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注销原因: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注销内容: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25万份予以注销。
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神通科技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及其他条件已经具备,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2月14日届满后,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将全部成就。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均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神通科技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行权数量:393.30万份行权人数:154名行权价格:10.36元/份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部分共计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25万份进行注销。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名,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4名,可行权数量为393.30万份。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以上内容为本站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